第A4版:都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你偷我财物 我敲你竹杠

奇葩朋友互相报警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钱婷婷)12月29日中午12时许,一名衣着时髦的年轻女郎急匆匆奔进鄞州高桥派出所接警大厅,一见民警就喊:“警察大哥,我朋友偷了我的钱和金戒指,快去把他抓起来!”

  没想到民警看看女子,反问道:“你叫温××吗?”这下,她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原来,在温某来派出所的前一刻,一名男子刚打来报警电话,称他偷了一个在KTV工作的朋友的钱和金戒指,现在反被其敲竹杠。

  据介绍,温某是安徽人,25岁。她在KTV认识了27岁来自海曙的金某。12月15日,她请金某到家中做客。谁知金某趁她上洗手间的功夫,偷走了一枚金戒指。

  后来有一天,两人在餐馆吃饭,温某离开时将钥匙遗忘在座位上,金某不动声色收入囊中。温某发现钥匙不见后,也没换家里的锁,只是改用备用钥匙。

  平安夜,金某估摸着温某已经上班,径直来到对方租住的单身公寓,用之前藏好的钥匙打开门,从床头柜偷走1500元钱。

  两天后,温某才发现床头柜里的钱不见了,戒指盒也空空如也。她立刻通过物业查看监控,最后发现系金某所为,当即打电话痛骂对方,并称手上有金某进她家盗窃的视频。最后,双方谈好由金某归还3000元钱,此事一笔勾销。

  12月28日中午12时,金某如约将钱打给温某。但温某思来想去,觉得太便宜对方。次日凌晨,她又联系金某,要其再给1万元,否则仍要报案。

  这下,金某火大了,两人当场在电话里闹翻。他担心温某一直以这事为把柄要挟自己,当天一大早跑去咨询律师,被告知温某的行为有敲诈勒索之嫌。

  为此,金某打电话向高桥派出所报警。而温某由于对方坚决不给钱,也前往派出所报案,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12月29日下午3时许,金某在民警要求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已被刑拘。经查,他无业,有盗窃前科。温某因犯罪中止,经民警批评教育后也认识到了错误。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