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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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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打通医疗责任险的“最后一公里”

村卫生室
推行医疗责任险

  本报讯(记者蒋炜宁)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市村卫生室推行医疗责任险,解除了全市1800多家村卫生室的后顾之忧,同时也保护了患方利益。

  多年前,我市先在公立大医院推行医疗责任险,随后在社区医院和上规模的民营医院推广。这次将村卫室纳入医疗责任险范围,可谓是打通了医疗责任险的“最后一公里”。

  村卫生室作为农村卫生的网点受很多因素制约,防范医疗纠纷的能力薄弱。为此,宁波市卫生局、宁波保监局于去年10月出台《关于推行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将村卫生室纳入医疗责任保险范围。

  《实施意见》规定,村卫生室按照自愿原则参保,按医护人员数核定投保费用,每家在2000元至7000元不等,对市级扶持欠发达乡镇所在村卫生室予以费率优惠,每年续保费用根据前一年的赔付情况进行调整。在同一投保年度内,共保体最高可为每家村卫生室累计赔付30万元。医疗纠纷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后,按照医疗责任保险协议条款,理赔处理中心将在规定的5至7个工作日内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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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