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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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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口中的假冒伪劣行为危害重重

□ 寇 昕

  最近,鄞州检验检疫部门在对某企业报检的一批雨刷器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雨刮器外包装上印刷有“SGS ISO9001”和“ISO TS16949”标志,但企业无法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经核实,该企业管理体系未经任何认证机构认证,也未取得过任何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一起典型的企业伪造和冒用认证标志的违法案件。

  据了解,去年,宁波检验检疫局已查处4起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涉案金额共43630美元,处罚金额合计约14万人民币。假冒伪劣行为,不仅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且破坏我国进出口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形象,已成为影响进出口贸易健康发展的毒瘤。

  假冒伪劣形式多样

  一是伪造产地。在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经常发现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出口产品上标注由其他国家或地区生产制造,其中在纺织品产地唛上标注他国制造的情形较为多见。

  二是伪造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或使用伪造的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近年来,检验检疫机构较多查获伪造或使用假熏蒸证书、假输非证书等违法行为。

  三是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检验检疫机构查获生产者在其出口产品或者包装上使用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境外认证机构的认证标志,而事实上该生产企业的产品或管理体系并未通过这些认证机构的认证,实系伪造、冒用的行为,如较常见的“ISO9001”认证标志。

  四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检验检疫机构曾查获生产商以性能较低劣的不锈钢材料替代优质不锈钢原材料,且未标明其所使用的不锈钢材料的真实型号,属于典型的以次充好行为。

  危害重重损人害己

  严重损害我国名优产品的信誉。假冒侵权往往盯着名优畅销产品,有的造假者直接偷梁换柱,把假冒伪劣产品贴上名优产品的标签,消费者对名优产品失去了信任。有些名优产品生产商想以打假来制止假冒,但投鼠忌器,怕越描越黑,只有任其自流;有的名优产品生产商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打假,结果势单力薄,根本挡不住假冒的步伐而黯然收兵。

  削弱了“中国制造”的竞争力。受假冒伪劣产品的影响,名优企业的研发投入和收益不成正比。假冒伪劣是名优产品的天敌,造假、冒名、跟风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选择,也势必影响到生产商的价值观,会让“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生产商不愿再花大力气大成本进行科技创新,长此以往,必将会削弱“中国制造”的竞争力,重复走“贴牌加工”老路。

  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假冒伪劣行为渗透到出口商品之中,引起了世界名优企业的公愤,投诉、司法起诉已经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我国形象,有的国家和地区还专门成立打假联盟来对付中国商品。同时极大地破坏了我国的投资环境,国外名优企业担忧在中国投入之后能否获得满意回报。

  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市场竞争应该是建立在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社会环境下,是有规则的竞争。而假冒伪劣行为则是通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伪造产地、冒用认证标志、剽窃技术等不正当竞争的“下三滥”手段抢占市场,破坏了“游戏规则”,造成了真货斗不过假货,好货斗不过劣货的社会怪象。

  练好“内功”做大做强

  企业要做大做强,就要从自身做起,杜绝假冒伪劣行为,练好“内功”。

  一是要树立诚信意识和守法观念。诚信是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根基,诚信价值观的培育既要靠自律,也要靠塑造。因此,企业要以制度为基础,以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形成明确的倡导诚信、抵制失信的制度导向。同时应借助行政监督、行业监督等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对企业自身失信的行为实施提示、告诫乃至问责。同时要严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法律的规范性和威严性。

  二是要提升竞争能力。一方面,企业应注重人才培训,加大技术投入和创新,提升企业自身的创新能力,培育优质企业;另一方面,企业需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针对各类检验规程、关键元器件的质量控制、合同评审、产品首版设计和检验、产品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等关键控制点加强监管,从而提升质量管控能力,保证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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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