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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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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由物业企业说了算?

国家放开物业服务价格引居民热议,海曙区物业办认为业主可借机加强小区管理自主权

  本报讯(记者王岚 海曙记者站张黎升 通讯员陈波)“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将受政府管控,物业会不会漫天要价呀?”这两天,海曙区物业办公室来电量多了不少,打进电话的居民大多顾虑:国家发改委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定价,会否掀起涨价潮?昨天,海曙区物业办发出微博,解答了居民的疑问。

  2014年12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明确,放开住宅小区的停车服务定价。“作为宁波中心区,海曙老小区的保有量大,小区自有车位存在先天不足,《通知》在有车一族的业主圈里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海曙区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说,元旦后,物业办几乎每天能接到来自业主与物业企业的电话,业主方主要担心停车费上涨,而物业企业则担忧一旦停车费收取的定价没有政府部门的备案和批文,物业调整的定价无法与业主委员会达成一致,工作将更难做。

  对此,海曙区物业办官方微博首先强调了业主在这次定价调整中所具有的优势———小区管理自主权增大。文中提醒广大业主:小区内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的停放汽车的区域,物业收取的停车费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企业应当将停车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除维护车辆停放场地及设施有效使用和停车管理的必要开支外,物业企业应当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将停车费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贴物业费或者物业管理的其他需要。

  “停车费的放开并不表示停车费由物业说了算,而是要业委会听取业主和使用人建议,向业主大会递交改变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议案,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才能按新标准进行收费。”该负责人表示,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一改变丰富了小区全体业主通过价格杠杆改善小区现有停车面貌的手段,“根据优胜劣汰和双向选择的原则,业主可以选择满意的物业企业,物业企业也可以选择有物业服务消费理念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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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