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焦川)70多岁的刘大爷系某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有着较为丰厚的退休金,生活无忧,但最近他却被人告到法院,要求其为女友15万元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这下,刘大爷急了:“钱不是我借的,是王女士借的,我只是跟她处对象呢!”法官通过庭审,才知道刘大爷的老伴在好几年前已经去世。刘大爷告诉法官,老伴走后他几乎成了“月光族”,每月的退休金除了用于吃喝外,其余均花在棋牌室了。 于是,刘大爷想找个伴儿,便开始频繁“相亲”,除了托亲戚朋友介绍,2012年底他还在婚介所登了记。两个月后,刘大爷通过婚介所认识了王女士。王女士家在农村,五十出头,早年丧偶。 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刘大爷确信自己再次找到了“幸福”,还想着跟王女士登记结婚。为了获得王女士的芳心,刘大爷给王女士送各种礼物,花费了六七万元。2013年年底,王女士为了装修家里的房子,还差二十几万元,心里很是着急。刘大爷便将自己的5万元积蓄借给了王女士,并为其担保向别人借了15万元。 然而,刘大爷没想到的是,王女士没有将借到的20万元用来装修,而是随即转借给他人,用来吃“利息差”。结果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见了。后来王女士被出借人起诉到法院,当然一并被起诉的还有刘大爷。 近日,镇海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15万元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且双方对借款及担保事实均无异议,因此判决王女士归还原告15万元借款,刘大爷为此承担连带责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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