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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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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

可申领临时生活补贴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困难家庭的毕业生,毕业后陷入失业困境,怎么办?近日签发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给出的答复是: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贴。

  记者了解到,毕业年度内的宁波生源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即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孤儿及烈士子女和毕业年度内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均可按照相关规定,申领临时生活补贴。

  据了解,申请临时生活补贴的毕业生需在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临时生活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从补贴核准次月起可领取到被补助人实现就业次月为止,最长补贴期限为12个月。

  不过,如果享受临时生活补助的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或在领取临时生活补贴期间实现就业(含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以及家庭生活困难已得到明显改善的,将被中止临时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同时,记者了解到,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孤儿、残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取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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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