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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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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防误,也防失控失范

江东给区管党政主要负责人“立规矩”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江东记者站张绘薇 通讯员柯涛涛 李佩霞)今年与以往不同,江东区发改局在向区委和区纪委递交相关责任报告和情况报告时,先要征得分管区领导的审签,即实行“两级背书”制。日前,江东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专门为区管党政主要负责人“立规矩”。

  “2006年,我区曾出台一个相关规定,当时在全市尚属首创。现在为了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区管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拒腐防变能力,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我们修订了这个新规。”江东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了这个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负责人来说,就有了一套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更有操作性的‘规矩’。日常外出怎样报告?集体决策时该如何表态……以往大而化之的问题,现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操作要求。”

  据了解,新规明确了对区管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管的“七大重点”,包括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等七个方面。值得关注的是,“七大重点”涉及的具体要求中,不少“规矩”是首次提出,如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再直接分管审批事项,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决定要严格做到“五个到位”。同时,为保障各项“规矩”顺利实施,新规还提出包括强化任前监督、审计监督、内部监督、责任追究等在内的“七项保障”措施。

  为了使“规矩”更具有操作性,江东区纪委正在着力搭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息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工作和重要日常管理事务将纳入系统平台,实现信息在网上公开、责任在网上分解、监督在网上实施、履责在网上考核,通过网上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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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