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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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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频现“黄牛”

司法鉴定竟为“出钱者”说话?

  据新华社杭州1月14日电 “司法黄牛”、“马拉松鉴定”、“谁出钱帮谁说话”……原本想通过科学鉴定帮助人们维权,但司法鉴定中的种种猫腻,却吞噬着公平公正,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浙江省高院和浙江省司法厅最近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鉴定相关工作若干问题的纪要”,在梳理当前司法鉴定缺陷的同时,明确相关举措,规范司法鉴定促进科学公正。

  “打官司”中也有“黄牛”,那就是司法鉴定“黄牛”。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黄牛”一边买断受害人的赔偿款,一边通过造假、暗中勾结甚至威胁鉴定机构等来取得有利的鉴定意见,然后“狮子大开口”要求赔偿。

  以金华市为例,从2013年至2014年3月,诉讼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推翻诉前鉴定意见的66件案件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伤残等级降低,最大差距为4级改评7级。这固然有鉴定机构的问题,也与“司法黄牛”的介入有关。

  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出具自己委托的鉴定,得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这样的案例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也是常见现象。

  “谁出钱就帮谁说话!”一位基层法官说,现在司法鉴定机构鱼龙混杂,一些机构追求利益至上,利用鉴定手段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与委托人共同谋取利益。

  浙江省高院调研认为,自2005年司法鉴定实行社会化改革以来,一方面改变了司法机关以往自鉴自审的弊病,但另一方面,鉴定机构应有的中立性和市场机制下的趋利性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

  我国的司法鉴定相关立法滞后,有关鉴定机构、人员准入机制、鉴定人行为规范、鉴定人赔偿责任等均缺乏统一规定。

  为保证司法鉴定的公平公正,浙江省高院建起“浙江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鉴定机构外,法院确定鉴定机构必须通过平台运行,电脑随机“摇号”确定;鉴定机构不得私自接收当事人与鉴定有关的材料,也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

  浙江省高院今年还将考虑实行对法院委托的鉴定、评估文书适时上网制度,让鉴定意见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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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