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董小军 通讯员/刘湛 卢文静 去年2月,余姚市人民法院成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由两名法官和来自妇联系统的人民陪审员组成,通过构建“一庭一室一站”的家事纠纷化解模式,力争在专业化审理和多元化解纷之间走出一条通往婚姻家庭和睦的道路。 理性与情感的修炼课堂 去年年初,八零后的小刘和小杨举办了订婚仪式。但仅过了半年多,双方感情急转直下,小刘提出取消婚约,并要求小杨返还聘礼。小杨称没收过聘礼,双方因此对簿公堂。庭审中,两人都请了各自的亲戚出庭作证,但由于缺乏直接证据,要查明事实有些困难。 办案法官丁金琴想,如果小杨确实收到过男方的聘礼,这么大的一笔款项很有可能存入了银行。于是她依法查询了小杨的银行账目情况。果不其然,在双方举办订婚仪式的第二天,小杨在工商银行的账户里有一笔20万元的资金进入。 小杨不得不承认收过对方的钱,并解释称,自己被退婚很没面子感到气愤,因此故意说没收过这笔款项。于是,丁金琴做起了双方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小杨返还小刘部分聘礼12万元。 [解读]家事纠纷是熟人或亲人之间的纠纷,不仅牵涉到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还包括情感、经济利益等因素,只有用理性构筑客观事实,用情感维系道德良俗,理性与情感交融互补,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人民陪审员的“平衡艺术” 去年3月,家事审判合议庭受理了一起兄妹之间的继承纠纷。由于父亲早逝,大哥周先生担负起了照顾弟妹的重任,并因此而一直单身。两年前,70多岁的周先生去世,留下了一套拆迁房,但未立遗嘱。其弟弟以之前长期照顾周先生为由占用了这套房子,因此引发其他四姐妹的不满,将其告上了法庭。 承办此案的法官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梳理法律关系,同时联系人民陪审员谢霞波,做说服工作。 “你们大哥辛苦了一辈子,为了你们耽误了自己的幸福,你们却在他去世后因为一套房子闹得不可开交,你们对得起他吗?如果你们大哥娶妻生子,这套房子还轮得到你们争来夺去吗?不要因为一套房子把兄妹情谊也耗完……”陪审员的一番话让双方都感到惭愧,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撤回了起诉。 [解读]在审理家事纠纷中,来自基层的陪审员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他们亲和力强,调解经验丰富、调解手段灵活。实行婚姻家庭案件的陪审常态化,更易形成优势叠加效应,有利于促成家事纠纷的圆满解决。 心理咨询室:驱散阴霾的阳光 姚女士与张先生1988年结婚,婚后不久,张先生就去外地打工,长年杳无音信,姚女士独自把儿子拉扯大。1996年,姚女士被查出身患癌症,虽然经过治疗病情被控制,但这时,身在外地的张先生提起了离婚诉讼。考虑到姚女士的意愿和身体状况,法院先后5次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去年8月,张先生第六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办案法官拿到案卷后想,单纯判决不离婚,无法真正驱除姚女士心底的阴霾。 法官与陪审员魏晓萍取得联系,对方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在法官的安排下,姚女士来到了该院专门设置的心理咨询室,有了一次敞开心扉的机会。 满腹的委屈宣泄之后,姚女士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法官和魏晓萍试图唤起其面对现实的理性和勇气:“说实话,我们很钦佩你,你能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把儿子抚养成人,这证明你不但很智慧还很坚强。可是,你必须承认你现在拥有的是有名无实的婚姻,与其在失败的婚姻里煎熬折磨,不如还自己一个真正的解脱与自由,心情真正豁达了,身体才会好起来。” 最终,姚女士同意离婚,由丈夫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给姚女士,并补偿姚女士10万元。 [解读]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很多当事人或多或少地存在负面情绪。开展适当的心理疏导,能够帮助他们客观评价自己和自己的处境,引导其做出理性和明智的选择。 前置的司法服务窗口 今年5月,32岁的安徽人赵某遭受了丈夫陈某的家庭暴力,她根据法官的建议,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与此同时,法官将夫妻俩召集到妇联进行调解。陈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双方最终和好了。 [解读]去年年初,该院在该市妇联成立了家事纠纷联络站,以发挥妇联的特殊作用,这个措施实际上是把对家事矛盾的司法介入提前了一大步。法官们每半个月到妇联联络站一次,向前来投诉或者救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 家事纠纷的处理和普通纠纷不一样,需要法官在贡献自己专业知识之外,倾注更多的情感,花费更多的精力,借用更多的力量,寻找纠纷化解的“黄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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