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伊敏芳请求辞去市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5年1月1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由于机构调整和工作需要,伊敏芳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伊敏芳辞去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