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潮 司马童 北京市日前出台《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根据当前油价情况,并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运次,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1月14日人民网) “涨价时神速,降价时龟速。”此前,针对国内油价跌跌不休,而京津沪等多地与油价联动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却纹丝不动的状况,媒体舆论热议纷纷。现在,燃油附加费龟速调价的“铁三角”终于去了“一角”,相信这对其他的“沉默之角”必会带来不小压力。 若干年前,全国油价不断攀升,不少地方和城市开收这笔费用时,曾明确宣称,这是一项临时性的应对举措,今后将视油价变动情况而适时调整或取消。但名曰“油价联动”,实际上其具体的“动”法,却是各凭各据、各念各经。譬如,青岛和深圳的调价观察期是一至两个月,北京为3个月,而上海的计算和执行周期却要长达一年。如此巨大的差异,岂能不让公众产生“涨价容易降价难”的强烈质疑? 曾几何时,各地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可谓“一哄而收”,其区别只在于,有的每车次加收0.5元,有的加收1元,还有像深圳那样逐步加收到了4元。不过实话实说,比起当初实行这项应急措施时的领导重视、宣传有力、行动迅速,现在油价大幅下降之时,某些地方和城市对调整和取消这项收费,确实显得不是那么着急,甚至疑似还有点装聋作哑、拖沓迟滞的样子了。调整观察期多长时间才合适?调价区间如何设定方合理?老百姓不懂欲懂的内情,某些地方却偏偏又语焉不详、神神秘秘。 1元钱的支出,虽然很小,然而问题不能这么简单地去看待,也不该仅仅以金钱的巨寡多少来衡量。要是连这样的屑小之事,有关方面也难显出“为民务实”的称心满意,试问,在更为可观的利益取舍方面,又怎能确保以公众利益为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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