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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人员正在海上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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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由涉渔“三无”船舶改装的人工鱼礁成功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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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人员测量渔船上帆张网网眼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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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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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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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人员清理查扣的地笼网。 |
记者 王量迪 通讯员 刘克岚 刘御芳/文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图 2013年4月,一些媒体进行了关于“东海无鱼”的集中报道,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自2014年5月28日起,正式启动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计划。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无船名号、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涉渔“三无”船舶和违反伏休规定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开展渔船“船证不符”整治、禁用渔具整治和污染海洋环境行为整治),经过7个多月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市涉渔“三无”船舶核查数3343艘,其中船主愿意主动上交的2694艘,占涉渔“三无”船舶的80.6%,共取缔涉渔“三无”船舶2718艘,完成年度取缔任务(1331艘)的204.2%;完成所辖5946艘在库渔船实船勘验,其中确认为“船证不符”的2918艘,占勘验数的49.1%,完成“船证不符”渔船整治2048艘,占“船证不符”船数(2918艘)的70.2%;查处各类渔业违法案件204起,其中抓扣外省籍渔船14艘;全市累计清理滩涂违规渔具27018顶/张,查处非法制售禁用和违规渔具190顶/张;完成海水生物增殖放流73822.6万尾(颗)。 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谋划方案落实扶持政策保持高压态势 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后,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专项行动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成立了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协调小组,并召开了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市海洋与渔业局作为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分片督导制度。 沿海县(市)区党委、政府先后召开动员会议,成立协调小组,落实主体责任。任务较重的象山县和奉化市,县委书记、市长分别任协调小组组长。 为强化工作督导,市委副书记余红艺、副市长林静国多次带队到象山、宁海、奉化等地,实地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协调办根据行动推进情况,分6个督导组开展督导活动40多次。 认真谋划方案 为确保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复振兴浙江渔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市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协调小组的通知》,市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办公室印发《宁波市开展浙江渔场“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宁波市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宁波市“一打三整治”七大行动计划》、《宁波市渔场修复振兴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有关方案计划。 同时,沿海各县(市)区也按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拟定了实施方案和计划,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落实扶持政策 为推进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的迅速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涉渔“三无”船舶船主转产转业、人工鱼礁建设、专项执法及护鱼队伍建设等专项资金。经市协调小组审核同意,市协调办印发《关于推进“一打三整治”加快失渔渔民转产转业的指导意见》,沿海各县(市)区根据实际,相继出台了失渔渔民转产转业和生活困难补助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确保了涉渔“三无”船舶取缔工作的顺利推进。符合转产转业补助政策的船主均向当地政府作出不再违法涉渔的承诺,奉化市要求在上交船舶的同时上交足额的网具方能领取生活补助;北仑区的补助资金分两次发放,在2015年底船主无非法从事渔业生产记录,方可领取第二次补助款(50%)。 保持高压态势 行动中,我市坚持多措并举、持续发力,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海陆结合方式,加大海上、港口和码头等区域的执法检查,加强伏休管理,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非法偷捕和其他非法涉渔行为,以执法促上交、以打击促取缔,彻底打消部分涉渔“三无”船舶船主观望、迟疑心理。同时,通过强化对渔船修造企业的监管排查,查处违法违规建造渔船行为。 针对我市沿海滩涂串网、地笼网等禁用渔具密布,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的状况,各地相继组织开展了滩涂违规违法渔具专项清理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违规捕捞作业行为。2014年6月至12月,全市渔业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922次,参加行动执法人员7447人次,执法船开展海上及港口巡航706次,检查航程27481.3海里,检查海上作业渔船1916艘、港口渔船1776艘。加大投入,在南韭山、渔山、象山港等海域开展大规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行动,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指标。 实施分类处置 为合理地处置涉渔“三无”船舶,实现变废为宝,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和保护环境,市协调办印发《关于加强涉渔“三无”船舶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多措并举,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地将涉渔“三无”船舶用于人工鱼礁、护鱼队伍、渔文化建设以及渔家乐综合体等方面,实现涉渔“三无”船舶资源化利用。 全市符合人工鱼礁建设的近100艘涉渔“三无”船舶集中到象山县,由象山县统一实施进行人工鱼礁建设,去年12月中旬,第一批7艘由涉渔“三无”船舶改造而成的人工鱼礁已投放到渔山列岛海域,第2批20余艘鱼礁将于近期投放。其他方式的处置利用正按计划积极推进。 各地在行动 北仑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相关要求,根据涉渔“三无”船舶处置以“可核查”、“不可逆”的处置原则,确定去年11月15日为船舶集中上交的截止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区、街道(镇、乡)处置办通过现场踏勘,精心挑选确定集中处置点,并向社会公布。区处置办根据各街道(镇、乡)涉渔“三无”船舶集中处置的实际情况,分组确定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现场监督人员。因为组织得当、发动有力、政策宣传到位,从去年11月上旬开始,短短的10天左右时间,已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137艘涉渔“三无”船舶的取缔任务(实际拆解141艘),同时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将涉渔“三无”船舶拆解数据录入上报,并做好涉渔“三无”船舶处置档案和第一批转产转业资金的发放。 慈溪市 去年10月28日,该市龙山镇率先说服5户“三无”船船主接受政府拆解处置。接着,周巷、崇寿也相继开拆,“三无”船舶拆解工作从无到有,由少及多,迅速在全市推开!在以后的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市镇村干部上下一心,辛勤工作,高效出色地完成全市涉渔“三无”船舶拆解处置任务。至去年11月底,该市共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41艘,其中木质渔船123艘,钢质渔船18艘。按处置方式分,拆解渔船122艘,全为木质渔船;用于人工鱼礁建设16艘,全为船长20米以上较大吨位的钢质渔船;政府通过其他方式合法处置渔船3艘。同时,该市结合水环境整治,开展电力捕鱼专项整治行动,去年累计查获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1298起,收缴器具1364件。 大榭开发区 去年10月底前,该区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完成近海、滩涂违禁网具清理,清理网具200余套。经前期宣传、调查登记、现场核查、公示、上交拆解等步骤,至去年11月底,该区共拆解涉渔“三无”船舶17艘,全面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在拆解过程中,针对木质船舶和玻璃钢船舶采用挖机进行破坏性拆解,确保船舶彻底拆解,不可逆。对于铁质船舶则运到梅山海鹰船舶修造厂进行拆解,5名人大代表和边防派出所、渔政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监管“三无”船舶的拆解过程,拆解过程全程拍照归档。在拆解完毕后,与船主签订《主动上交涉渔“三无”船舶承诺书》,并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涉渔“三无”船舶转产转业补助办法》给予主动上交的船舶所有人一定的转产转业补助资金。所有拆解的涉渔“三无”船舶信息均已录入到省网络平台系统。 东钱湖旅游与湖区管理局 为进一步依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开展渔船“船证不符”整治、禁用渔具(电、毒、炸、地笼网、违规网具、钓具)违法活动和湖区水环境污染整治,对“三无”船舶按照“依法打击、坚决取缔”的要求,凡在湖区捕捞作业一经查获,一律没收、拆解;在岸停泊的,一律拆除捕捞设施设备、没收渔具。同时,依法整治非法制造、销售、携带、使用农业部规定的各类违禁渔具行为,严厉打击“电、毒、炸”和使用地笼网、虾球等违法行为,开展清理环湖北路至环湖东路、环湖南路、各景点、码头、主航道线内的禁用渔具于年底前完成。累计收缴地笼网470顶、游丝网100顶、电捕工具2套、非法抛钓渔具100多根。 奉化市 去年8月底前完成了对该市涉渔“三无”船舶(排筏)第一轮排查并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所有船主均同意上交政府统一处置,并采取集中停泊、专人看护等手段对涉渔“三无”船舶进行统一管理。拆解时,该市对原登记为捕捞、休闲捕捞的667艘船、筏,逐户、逐船进行了第二轮核查并公示,挤去虚报、冒报水分。截至去年底,该市已拆解“三无”船舶350艘(年度取缔任务115艘),“船证不符”渔船勘验187艘,完成整治数量60艘。同时,对象山港海域、内河流域的地笼网、串网等禁用渔具全面实施“清网行动”,清理地笼网2000余顶,串网7千米,张网设施近百套,督促群众自行清理地笼网近2万顶,基本完成浅海滩涂禁用渔具清理,并查处了2家销售禁用渔具的销售点。 江北区 集中力量,强化渔政管理,形成高压态势,杜绝边打击边反弹,消除潜在的渔业生产安全隐患,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渔民合法利益。渔业管理部门按照区政府的行动方案制订了工作方案,确定了以打击姚江水域非法捕捞、非法电捕鱼和清理违规渔具为重点工作目标,在专项资金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已于去年10月底完成了打击和清理任务,共拆除游丝网185顶,渔簖75只,地笼1440只,网箱201只,拔除毛竹4950根。同时,该区渔政执法大队通过加强日常巡航与开展辖区渔业水域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相结合,采取昼夜结合,水陆结合,不定时安排巡逻、蹲点、沿岸地毯式排查等多种灵活方式,始终保持大范围的经常性执法检查。 杭州湾新区 去年10月26日,该区组织工作人员到重点村进行入村讲解政策;两天后开始第一批次渔船拆解工作,到去年10月31日,第一批拆解完成了任务的30%以上。此后,针对实际情况,开展重点突破工作,加快推进拆解工作。至去年11月25日,完成省“一打三整治”专网系统内的69艘渔船的拆解,去年11月30日,又完成10艘“三无”渔船拆解,至此,完成了新区内全部“三无”渔船的拆解工作。违规网具进行专项清理行动后,实行常规巡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已累计清理违规网具70顶。同时,该区还对辖区47艘渔船开展“船证不符”核查,发现有43艘渔船为“船证不符”,只有3艘渔船符合要求,下步将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文件精神对“船证不符”渔船进行处罚。 宁海县 切实推进“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工作,去年10月15日,该县首批22艘涉渔“三无”船舶在强蛟镇峡山船厂顺利拆解。去年11月7日,该县又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对主动上交拆解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转产转业及生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为涉渔“三无”船舶拆解提供了政策保障。截至去年12月底,已拆解涉渔“三无“船舶467艘,并按要求对已拆解船舶做好“一船一档”工作。同时,经船检部门勘验对比,该县共有“船证不符”船舶578艘,占小型船舶总数(699艘)的82.68%,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象山县 全省修复振兴浙江渔场计划开始实施以来,该县认真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省委副书记王辉忠“铁腕整治、象山带头”的指示,强化政策支撑,铁腕打击整治,强势推进了以打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为重点的“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截至去年12月29日,该县已取缔1228艘,正在拆解中76艘,人工鱼礁改造42艘,查扣14艘,转保洁船1艘,转为休闲垂钓船、渔供船等非捕捞船37艘,转为养殖渔船49艘,外卖30艘,自然灾害沉没损毁11艘,重复登记15艘,集中看管92艘,共计1595艘,完成总任务97.8%,剩余涉渔“三无”船舶将在近期取缔完毕,全县涉渔“三无”船舶取缔工作基本结束。 鄞州区 该区咸祥镇根据工作实际,适时组建了14人组成的护渔队伍,通过岸上堵,海上查,同时在去年11月18日召集6个重点渔业村的支部书记和农业社长,召开推进会,会后各村积极落实具体工作(包括“三无”船舶核查、交接、拆解工作),到去年11月下旬,该区集中拆除81艘已经登记核查的涉渔“三无”船舶。此后,通过工作人员走村落户进行宣传动员,至去年12月底,该区核查登记的涉渔“三无”船舶128艘,主动上交128艘,拆解128艘。自去年7月份开始,该区开展海上执法检查,共同清理海上违规网具(地笼网、滩涂串网等)1685顶。通过护鱼队岸上检查发现,查获违法生产的涉渔“三无”船舶3艘(已经上排准备集中拆除)。同时,该区还在内河发现或制止违规行为766次,收缴非法电捕工具258件,阻止了游丝网等违法捕鱼行为11起,清理地笼网39460顶,网兜2223件,网箱4985只。 余姚市 “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后,该市组织人员加强对海域、海涂和内河区域进行巡查,组织开展了3次杭州湾海涂禁用渔具清理工作,清理“地笼网”4顶,串网1500米。去年11月初,该市还对辖区70艘内河作业捕捞渔船进行年检换证工作,对每艘渔船实地丈量和发动机功率核查,确保每艘渔船数据正确。同时,为强化源头管理,该市已实现渔业资源管理网格化。各乡镇(街道)组建以综合巡防队伍为基础的渔业资源管理队伍,并根据《打击渔业非法捕捞行为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奖励。对全市的电捕鱼等违法行为进行重拳出击,各乡镇(街道)加大巡查密度,去年共查获电瓶484只,头子484只。 镇海区 在全面完成各类涉渔“三无”船舶核查、登记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该区按照“属地负责、集中处置、分类指导”的要求,对涉渔“三无”船舶(含机动排筏)实行定点存放、定时拆解。截至去年底,该区已累计取缔涉渔“三无”船舶82艘,其中,主动上交并拆解77艘,执法处置并拆解2艘,转产转业3艘。其中2艘大型钢质船拖到象山进行投礁处理。同时,该区累计开展了4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渔船160余艘,查获并处理违规渔船4艘,其中一艘“三无”渔船予以没收拆解。另外,该区还成立了以农业(海洋)、公安、围垦、各镇(街道)成员的联合整治工作组,对澥浦大闸外移工程1000亩滩涂海域和金塘大桥附近10000余亩海域和滩涂的违规渔网具进行了日常巡查和专项清理,共收缴清理违规渔网3000多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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