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人民政权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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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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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表决一评估:切实增强审议监督实效

———“基层人大工作亮点”系列报道之一

续建伟 王磊

  基层人大工作特色鲜明、亮点纷呈,在我市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和建设“四好示范区”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总结展示我市基层人大工作,《人民政权》专版本期起开辟了“基层人大工作亮点”系列报道栏目。稿件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突出亮点、以事实和实效说话,多角度展现各级人大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实践和成就。欢迎各级人大来稿。———编者 

  谈及基层人大工作亮点,江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海平向我们推出了他们的“两表决一评估”工作机制:“‘两表决一评估’机制,是我们江东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届接力,探索出的一条具有江东特色的审议监督之路。‘两表决’,是在常委会会议上对审议意见(草案)进行表决,并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对‘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再次进行表决。‘一评估’是指针对‘一府两院’在办理报告中承诺的事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客观评估。‘两表决一评估’机制切实增强了审议监督的实效,彰显了人大监督的刚性。”

  一表决,让审议意见落地有声

  “江东区小餐饮企业有1500余家,需要3年时间才能让小餐饮企业的领证率达到95%,这是区政府信心不足、决心不大的表现。”?在2013年4月28日召开的江东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区政府关于生态区建设的相关情况时,一位委员一针见血地指出。另一位委员也毫不留情地说:“江东的生态区建设,政府虽然倾注了大量心血,但是与《江东生态区建设规划纲要》和《江东区‘十二五’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虽然大家的发言,令现场听取意见的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脸上有些挂不住。但其言之凿凿,情之切切,都让与会人员深有感触。

  “为避免在审议发言讲空话、套话,我们提前3天就把审议的相关材料送到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到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不仅敢讲、愿讲,而且能讲实、讲透、讲到点子上。”于海平主任认为,“两表决一评估”中的第一次表决,正是为了提高审议意见质量,确保交办“一府两院”的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真实意见。如果表决未过半数,会后区人大办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相关意见进行整理,并由主任会议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再次表决。

  再表决,不让审议意见走过场

  根据《宁波市江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2008年1月起,江东区人大常委会开始实施审议意见及其办理工作“两表决”制度,规定由下次常委会会议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再次进行审议表决。

  2010年6月,江东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公安分局打击和预防“两抢一盗”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报告进行表决,主持会议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该次参加表决的1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2名缺席),共投出弃权票3票、反对票3票,赞成票仅13票。虽然超过21名组成人员的半数,但这次表决对区政府及公安分局触动很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工作不足,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区域社会治安工作水平。”江东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在区人大常委会表决审议意见办理报告后如是表态。2012年12月,江东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再次对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报告进行表决,与会的2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3名缺席)投出的赞成票20票,2票弃权,没有反对票。

  “通过对审议意见以及审议意见办理报告分别进行表决,增强了审议意见的严肃性,避免审议意见发出后‘石沉大海’,保证了审议意见办理不走过场。”参加审议表决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深有同感。

  强评估,确保审议监督落到实处

  为准确掌握审议意见办理报告的落实情况,江东区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4月出台了《宁波市江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评估办法》。

  2013年10月,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工作人员带着厚厚的700份问卷测评表,来到辖区百丈、白鹤等街道,为常委会评估食品安全监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收集数据。该问卷测评表按“总体评价、对区商场超市中食品的放心度、对肉及肉制品放心度、对水产品放心度、对蔬菜放心度、对餐饮店的食品放心度”等28类指标,由社会公众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真实评判。测评结果显示,2013年群众对区食品安全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80.3%以上,比2012年明显提高。

  “满意率的提高说明了一切!”于海平主任欣慰地说。跨年接力、持续跟踪,使得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常委会的监督力度和决心。区政府分管领导表示:“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的办理落实报告一议再议,议后有评,意见提得准,督办抓得紧,评估做得实,极大地促进和推动了政府工作,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力度!”

  为了提高评估质量,区人大常委会还探索实施了“三相同”、“三对照”、“三查看”和“三评价”的“四个三”评估新模式。使评估工作的社会参与面更广泛、调研过程更深入、评估结果更真实,实现了审议监督目标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有机统一。

  至2014年12月,江东区人大常委会已对“一府两院”48个专项工作审议意见及其办理报告进行了表决;对加强社会救助、工商行政管理、生态区建设中水环境整治、食品安全监管、“两院”加强内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9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评估,进行了9次满意度测评,真正实现了“审议意见一追到底、专项监督须见成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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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