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亦茗 丁丁)借给他人钱,对方未及时归还,便上门讨债,把对方给打了。这下可好,不仅因此惹上了官司,借出去的钱还不够赔医药费。 家住慈溪观海卫的老陈和徐师傅相识多年,交情不算深,但见面也有三分情。去年的一天,经济上捉襟见肘的老陈碰巧在一家快餐店遇到徐师傅,便提出向他借点钱。徐师傅一开始说自己也没钱,但老陈说只借2000元,并会给2包中华烟作为利息。徐师傅便答应了,但要求三天后必须归还。 3天期限一到,老陈没有主动还款,徐师傅便打电话约老陈见面详谈,还叫上了4个朋友一同前去讨债。见面后,老陈坦言自己现在没钱。徐师傅不相信,欲上前搜他的口袋,被老陈一把推开。徐师傅气不打一处来,一个巴掌打在了老陈脸上。 随后,两人便扭打起来。同徐师傅一起来的几个朋友见情势不对,马上劝架。两人被拉开时,老陈头部和手臂受了伤,于是报了警。 由于在派出所没有调解成功,老陈便一纸诉状将徐师傅告上法院,要求他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2万余元,并要求徐师傅向其赔礼道歉。 近日,慈溪法院审理了此案。慈溪法院审理查明,双方因借款产生矛盾,未采取妥善的方法解决,而导致双方的矛盾激化,对损害的发生均有过错,剔除老陈无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佐证的医疗费,加上老陈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存在劳动收入来源,故对其误工费的主张不予认定。 最后,法院判决徐师傅赔偿老陈2400余元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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