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哲明)从前年专题询问“舌尖上的安全”到去年专题询问生态环保工作,再到规范保障的专题询问办法出台,专题询问这一法律赋予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形式运用走向了常态化。 继前年6月,围绕市民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首次专题询问后,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生态环保专题询问会,就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治理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抛出一个又一个问题。“如何减少宁波的雾霾天数?”“作为江南水乡的宁波,如何避免生态用水不足的尴尬?”“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这样的建筑扬尘现象何时不再出现?”与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工委委员、市人大代表精心准备的“炮弹”呼啸飞出。相关政府部门“一把手”,面对“刺耳”的询问,不推卸责任、不回避矛盾,在现场一一解答。 专题询问只是沟通交流的一种手段,要使交流不仅停留在口头上,就必须加强会后督促落实改进。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专题询问意见交由市政府办理落实,督促市政府认真抓好专题询问承诺事项的落实,研究制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重大措施,强化生态环境容量和国土空间管控,加强象山港、四明山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保护,坚守燃煤总量不突破2011年水平的底线并逐年下降,从严执行有污染项目的环评要求,从源头上控制和降低污染物排放。市政府也一一作了回应。 在创新监督形式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从打造锐利的监督“兵器”入手,加大人大监督的刚性力度。去年2月下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专题询问办法,重点对专题询问及其工作机制作出规定,对询问关系双方及相关人作了界定,同时对专题询问的议题来源和途径作了程序性规定,对专题询问的动议、实施、询问过程和后续处理作出了全面规定。这一办法规范和保障专题询问这一监督形式,也使专题询问成为市人大常委会一种常态化的监督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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