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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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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紧权力制约的“笼子”

———2014廉政报告(下篇)

本报记者 董小芳

2014规范权力运行成绩单

  

  

  人手一张打分表,考核对象全覆盖,刚刚结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往年大有不同。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改以往抽查听汇报的考核方式,以问题为导向,细化考核内容,扩大考核对象,面对面质询,查找病根,对症下药。

  种种举措,透露着一个强有力的信号:在加大反腐力度,营造“不敢腐”氛围的同时,我市纪检监察部门着力构建“不能腐”的机制。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市纪委副书记张文斌表示,因此,“两个责任”的落实成了扎紧权力“笼子”的重要抓手。

  落实“两个责任”,首先要细化责任,使之“有章可循”。去年,我市纪检监察部门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两个责任”清单,用制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强化党委、纪委各自的责任担当。如将主体责任分解成10个方面46项内容,铺好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

  落实“两个责任”,离不开监督和考核的推进。我市纪检监察部门将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量化考核机制,将考核标准细化为10大方面,使主体责任由宏观变为具体,做到留痕迹、可追溯、可考核。

  不仅如此,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村级干部的权力在不断增大。扎紧权力制约的“笼子”,当然少不了规范农村基层权力的运行。去年我市在宁海召开现场会,推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逐一界定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权力,从源头上把农村基层权力关进“笼子”。现如今,这项工作已在全市2456个村全面推开。

  扎紧权力制约的“笼子”,也需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等权力的监管。去年,我市纪检监察部门推动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监督推进工程的实施意见》和招投标管理办法,积极启动、推进《宁波市预防腐败条例》的地方立法工作,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去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三转”,强化主责主业的回归。市纪委新增4个纪检监察室,新设干部监督室,改革调整后其监督执纪职能机构达到总数的68.8%,人数占到69.9%,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严”字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切实强化内部监督,稳步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目前,全市152个乡镇(街道)共配备专兼职纪检干部626人,其中专职纪检干部297人,乡镇覆盖面达到100%。

  扎紧权力制约的“笼子”,我市还加强巡视和推进派驻工作。在原有两个巡视组的基础上增设1个巡视组,改进方式,强化震慑。据统计,去年通过巡视共发现突出问题50多个,移交问题线索11条。截至目前,共向部门派驻(出)机构50个,并制定相关履职细则,督促派驻机构当好“眼睛和耳朵”。

  一年来,通过织密制度之笼,切实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管,推进了其规范运行。扎紧权力制约的“笼子”,不仅关乎党员干部自身的形象,更关乎人心向背,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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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