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静雅 通讯员傅奇丹 实习生于淼)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妇联于日前共同召开的宁波市家事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选取江东、北仑和余姚三个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我市各级妇联组织也依托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了与同级法院的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双方共同探索出家事审判专业化审理与多元化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促进家事纠纷矛盾的化解。 去年2月,余姚市人民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成立了浙江省首个专业化的“家事审判合议庭”,利用“一庭一室一站”的模式来提升家事纠纷化解的集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效果。“一庭”指的是“家事审判合议庭”,该庭由两位审判员(必须有一名女审判员)及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组成,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一室”指的是心理咨询师室,该室由法院与妇联共同创设,由具有心理咨询师或婚姻家庭咨询师资格的妇联系统工作人员与法院干警组成,对部分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一站”指的是家事纠纷调解站,该站设在妇联,调解后结果反馈给法院。 据悉,在推行“家事审判合议庭”过程中,余姚市人民法院和余姚市妇联强化了诉前介入调解、诉中参与陪审、诉后延伸服务环节,由于女法官和女性人民陪审员的参与,调解有利于解开当事人心结,缓解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一年来,余姚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家事纠纷972件(另有60件旧存案件),结案率为96.22%,调撤(调解案件和撤销案件)率58.81%。日前,余姚“家事审判合议庭”得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的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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