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哲明)法律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行使任免权,但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一直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探索中的课题。去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评议法官、检察官,开创了我市人大监管被任命干部的新途径。 首次被评议的10名法官、检察官,由市人大代表在评议对象候选名单中随机抽取,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4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4名,宁波海事法院法官2名,庭(处)长占一半,主要评议他们三年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等四方面情况。在6月11日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10位法官、检察官依次作了述职报告。最后,主任会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小组提交的报告,认定10名评议对象总体履职情况良好。 虽然最终的结果是令人满意的,但这场历时半年的评议活动在法官、检察官群体中形成了震慑。“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我通过严格司法审查,助推阳光征迁,促进房屋征补的公开、公平和诚信”、“给陷入困境的人提供帮助,使刑事审判有温度”、“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在平时工作生活中,自觉做到慎权、慎微、慎独”……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述职发言都折射出维护司法公正的强烈责任感,让我们对实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充满信心。 在主任会议上作述职报告和接受评议尽管只有一两个小时,评议活动过程却给全体法官、检察官极其深刻的印象。整个履职评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小组深入评议对象工作、生活场所,抽查评议对象主办的案件94件,走访其同事、居住社区了解其工作和邻里关系,以及党员进社区服务、参加公益活动等情况,还组织调研组旁听了评议对象公开庭审或者出庭支持公诉案件5起。如此细致、深入的调查,让每一位法官、检察官都感受到人大“动真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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