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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安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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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清楚开设酸洗项目需要办理环保审批等手续,私开作坊废水外溢,重金属超标3倍以上,造成环境污染,镇海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市环保局日前发布消息,去年,全市环保、公安部门共破获涉嫌环境污染刑事案件93起,对107名环境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这样的环境执法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说。 非法收购废机油4人获刑 去年接群众反映,高桥镇大西坝翻水站附近有废油回收、加工窝点,严重污染环境。经鄞州区环保局查实,该窝点2012年开始从事废机油的收购、储存、处置和转运,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环评批复文件;现场发现1000余只废油桶,储油罐5个,露天地面有大量油泥渣,污染严重,收购和简单处置的废机油属国家明确认定的危险废物。 去年7月13日清晨,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30余人联合取缔该窝点。按照刑法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即构成犯罪。8月1日,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胡某某、王某某、高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另一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有上述相同“遭遇”的企业不在少数。奉化市精进金刚石工具厂也是其中一家。去年因偷排废水中镍浓度超标3倍以上,触犯刑法,该企业被罚款12万元的同时,被告人刘某和蔡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 九成左右环境犯罪为废水排放 去年是我市环境执法力度、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数量均创下历史之最的一年。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3万人次,检查企业3.5万家次,立案查处1549起,处罚金额7706.3万元,责令停产停业企业1183家。其中环保、公安联合破获的环境刑事案件93起,107人被刑拘。 “在2013年6月之前,因为环境违法被判刑的几乎没有。”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201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标准,诸如废水排放超标3倍以上或危险废物处置非法排放、倾倒、处置3吨以上,就可构成环境犯罪。“定罪量刑门槛大大降低,也解决了我们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问题。” 水体成为宁波环境刑事案件的重要犯罪对象。这位负责人说,90%左右的案件为非法电镀加工经营业主没有按环保要求处理废水,直接向管网或采用私设暗管,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排放含有严重超标的铅、汞、镉、铬、铜、镍、锌等重金属或氰化物的废水,“个别案件中,重金属含量甚至超过国家或省级规定排放标准的上千倍。” 新环境法将成惩治环境犯罪“利剑” 今年1月1日,“史上最严厉”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宁波环保人士认为,新环保法中涉及的很多法律责任是非常严厉的,比如行政拘留就有几种情况,没有环境保护评价就要拘留,偷排污染物可拘留,伪造、造假排放数据也要拘留,包括瞒报、谎报数据也采取拘留的形式。 “目前关于新环保法的细则已在制订中。”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新法”执行后,环境违法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部门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多项行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动,严打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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