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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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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咋能成“摆设”

黄明朗

  上月初,江北区一大型商业广场黄金店一些金、玉饰品不翼而飞。破案后真相大白:黄金店虽安装了监控设施,但案发时居然关着,且防盗门已损坏(1月16日《宁波晚报》)。

  此前,海曙区一小区被窃贼“光顾”,多家现金、贵重首饰被盗,被盗人家所在楼道防盗门均洞开。防火设施也不容乐观。元旦假期,哈尔滨一市场仓库“火烧连营”,致5死14伤。专家分析,主要原因是消防设施成了“摆设”。这些教训再次警醒我们: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成“摆设”,就会埋下巨大安全隐患,带来财产甚至生命损失,必须予以纠正。

  防火、防盗,最重要的是脑子里始终要有安全弦。生活中,不少居民缺乏“防备之心”,经常不关防盗门,极易引贼入室。有的人对别处发生的火灾不怎么关心,认为其远在天边,与己无关;有些单位和个人则“好了伤疤忘了疼”,导致火灾反复发生。这些事实表明,每个人要从自身做起,祛除麻痹大意及侥幸心理,提高安全意识。

  完善的防火、防盗设备只是基础,要发挥其作用,就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应该加强引导和督查,对管理者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及演习,加大日常检查和查处力度,对有问题的设施,该修的修、该换的换,尽早消除隐患,对被查处后仍“按兵不动”、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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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