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其洋 1月29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一大队官微发布多张民警围坐吃地瓜、盒饭的照片,并配文称“南都,快来!我们要聚餐啦!”、“绝对公款,保证野生,欢迎暗访!”。当晚,该官微对此行为解释“抵制公款吃喝,但要公私分明,民警也是人,有基本权利,不容任何人剥夺!”(1月30日《法制晚报》) 1月21日晚,南方都市报记者因暗访深圳公安部门官员在酒楼聚餐而发生冲突。这次,武汉警方通过官微“叫板媒体”,显然是在为深圳警方“鸣不平”,也是在为自己“争权利”。但这样的“叫板”,看似理直气壮,实则大为不妥。 监督是媒体和记者的权利和职责,不是没事找事,更不是故意跟谁过不去。南都记者暗访深圳公安部门官员在酒楼吃娃娃鱼,是接到了读者“有党员干部公款消费野生保护动物娃娃鱼”的举报。所以,记者的暗访是职业行为,就像警察接警后必须处警一样,警方官微不应该反话正说,揶揄嘲讽。 如果深圳警务人员真是公款吃野生娃娃鱼,或者接受别人的请吃,那记者暗访求取证据,乃至之后公开曝光,就是应该的。但如果像事后调查所说,这次聚餐是一名退休官员埋单吃人工养殖的娃娃鱼,是不是记者就不能暗访呢?仍然可以,否则何以证明读者举报是真是假。当然,这会打扰警务人员聚餐,破坏聚餐气氛,但身为公职人员,14名警务人员(后均被停职调查,涉嫌违纪的分局长被立案调查)和企业老板等人在自己的辖区内聚餐,还动用了专职安保,当然有义务配合记者的调查。奇怪的是,警务人员竟然对记者大打出手,抢走他们的手机、相机,这不是太不讲法,也太不讲理了吗? 是的,任谁也无法否定,官员也是人、警察也是人,记者的监督也不能误伤公职人员合理合法的私权利。但官员与警察,毕竟不是普通人。因为他们的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有公款吃喝或者让别人请吃的条件和便利,那就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的义务。抵制公款吃喝,是要公私分明,深圳警方随后下达“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通知”,对于其中“严禁各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聚餐;严禁以同事聚会、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各种名义搞联谊聚餐”的规定,我就极不认同。公职人员正常的消费要鼓励,正常的人际交往也要保护。但前提是,一要让公众相信,这不是动用公款、私用公权,二不能违背公序良俗,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至于武汉警方官微发布基层民警吃盒饭的照片,可谓“用心良苦”。应该承认,广大基层民警确实是很辛苦、很敬业的。但这既证明不了有些警察的腐化堕落,更不能说明南都记者暗访深圳警务人员吃娃娃鱼的行为不对。所以,不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而是忙着“叫板”、挖苦,不是一种好心态,充分暴露了我们的一些公职人员不认同被监督、不习惯被监督的骄气和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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