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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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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

我市七成村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

  本报讯(记者孙吉晶)围绕“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目标,我市有序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截至去年底,全市新完成1373个村股改,累计完成1987个,占全市村社总数的70.2%,

  股改把集体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社员,根据合作社当年的收益按股分红,并建立了新型的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有效地解决了集体资产“人人有份”却“人人无份”、农村福利分配由少数人说了算等问题。在赋予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的同时,农民群众还获得了股权继承、转让、质押等更多财产权利,农民增收的渠道更加多样化。去年,全市股东分红总额达到21亿元,人均分红730元。江东、江北开展了股权质押,慈溪、余姚、宁海、象山、奉化等地建立产权交易中心,拟将股权纳入交易内容。

  股权量化到人(户),使得农民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实现集体经济的管理、运行、发展与股东的利益直接挂钩,将改变以往干多干少一个样、管好管坏无风险的状况。“股改后,村村有本‘明白账’,社员的积极性高了,凝聚力更强了。”宁海胡陈乡联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首任董事长胡余纪说。目前胡陈乡18个村已全部完成股份经济合作制改革,在全县率先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

  市农业局经管处有关人士表示,通过改革,股份经济合作社还借鉴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管会相互支持又相互制衡的组织,完善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不仅约束干部权力,而且提高了集体经济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提高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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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