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王颖 沙婷婷)近日,慈溪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4年“全国优秀法院”,为宁波地区唯一一家,浙江省仅三家。 近年来,慈溪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主线,切实践行“八项司法”,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工作中开拓创新、亮点突出。据了解,本次评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对法院的审判业务、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各方面有较高的要求。 慈溪法院于2008年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在全国法院系统为首创,并先后被授予省级、全国专项工作先进单位。后又积极探索“诉调衔接”机制,出台专项实施意见,打造快速调处纠纷的“慈溪模式”,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诉调衔接”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不断创新联动司法机制,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有力,慈溪法院先后获评省市级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因工作表现优异,自去年来,慈溪法院被上级法院列为律师主持和解制度、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单位。 通过一系列工作创新,慈溪法院历年来获得全省诉调衔接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等21项省级以上荣誉,其中,两次获评全省优秀法院,并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同时涌现出一大批获评省级以上荣誉的先进部门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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