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宁波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5年02月07日 星期六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女二“夫”
涉嫌重婚被起诉

  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董小芳 通讯员张盼盼 吴旻)明明已有家庭,仍与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形成事实婚姻。近日,镇海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对当事人李某、王某进行审查起诉。

  王某与丈夫刘某,均为江西鄱阳县人,40岁左右,17年前,生下一个女儿,随后两人来到宁波打工。2005年,两人才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又生下一个儿子,然而夫妻俩关系一直不是很好。

  2013年,王某与四川籍单身男子李某在一舞厅相识,李某为一小学扩建工程的小包工头,不久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王某为了与李某同居,便让其老公刘某回江西老家修建房屋。刘某走后,王某就搬去与李某同住,且此时王某已怀有李某的孩子。

  2014年5月,刘某回到宁波找自己的妻子王某,结果发现其已怀孕6个多月,于是报案至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当日,民警就抓获了王某与李某。

  之后,考虑到“生米已煮成熟饭”,刘某同意协议离婚,但要求对方赔偿3万元,其中2万元已支付,另外1万元等离婚后支付。回老家离婚时,刘某却反悔了,叫来亲戚要求王某引产未果,此后,离婚事宜则久拖未决。不久,王某与李某的女儿出生。

  因涉嫌重婚,目前,王某与李某被取保候审在家。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