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今日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5年02月08日 星期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无章可循”到“有规可依”

象山村级“纪委”亮剑

  本报讯(记者王量迪 象山记者站俞莉 陈光曙)如何让村级“纪委”想监督、能监督、会监督、敢监督,彻底解决农村财务不公开、决策不民主、管理无规章等问题?去年底起,象山县纪委率先试水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方式,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一柄“尚方宝剑”。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民主监督缺位乏力,导致“村官”腐败频频发生。为此,该县试水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方式,采用“五方式、三报告、一记录”,除了培训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素质外,还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形成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程序完备、公开透明、运转协调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全方位放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该县纪委还统一制作了农村“三资”管理、村务监督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等报告表,只需逐条打“√”或“×”,就能让监督情况一目了然,使其真正承担起村级“纪委”的职责。

  茅洋乡是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方式的试点。该乡的文山村去年恰逢创建市级小康示范村,全村有大小工程10余项,总工程款超过百万元。按照试点规定,每一笔款项都须在村务会商会议上做出决定,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石和平事前参与决定,事中监督实施,事后签字入账。

  距离文山村不远的花墙村,是村级“纪委”申诉救助制度的发源地。申诉救助制度规定,对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把握不准或村两委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自我协调的事项,上级纪委应及时帮助解决。

  该县还建立错误纠偏制度,对于出现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违反相关规定乱作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处理。

  据悉,象山县纪委近期将在全县实施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方式。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