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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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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异电动车未上路就成“黑车”

本报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胡幸年 陈科威 朱忠义

“蜗牛车”正面

“蜗牛车”背影

  时下,在甬城大街上常能看到独轮型的电动车,或者形似汽车又有点像蜗牛的电动车。它们在吸引路人目光的同时,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给交通管理带来了麻烦,但目前又无“法”可管。

  “独轮车”上路吓坏车主

  上周六,记者前往鄞州联盛广场,在途经钟公庙路和贸城西路路口时被吓了一大跳。一男子拎着一大袋蔬菜,脚下踩着网友戏称为“风火轮”的电动独轮车,“抢”着绿灯来了一个大转弯。

  而就在这时,对面方向也有一辆私家车疾驰而来。看到有位“行人”不走人行道,斜穿过马路,司机也慌了,一个急刹车。幸运的是,双方没有发生碰撞,但受此影响,男子差点摔倒在地。

  无独有偶,在联盛广场的非机动车道上停满了车辆,只留下一个通道进出。记者看到一个年轻男子同样踩着“风火轮”在违停车辆间穿梭。其间还有车辆在通道间小心翼翼地倒车,看着都让人捏把汗。

  “萌车”让交警很为难

  “除了电动独轮车外,还有一种蜗牛状的三轮电动车,很怪异,也很危险。”交警说,对于这类“怪异车”,他们很为难。因为碰到这类情况,首先要区分它们到底是属于玩具还是交通工具。

  据了解,我国对可上路的带动力的交通工具有明文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就提到,只有“重量在40公斤以上,时速在20公里以上的”才能被定义为交通工具。如果从这一点看,电动独轮车就不能算交通工具,但“蜗牛车”却符合标准。

  “非机动车上路前必须配有牌照,没有相应的牌照不可以上路。‘蜗牛车’不在可以上牌的电动车目录内。上路行驶,必然属于违法的‘黑车’。”交警说,一个不属于交通工具,一个不能上路行驶,“问题就在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这方面的涉及较少,再加上具体处罚措施不明确,所以执法难度不小。”

  完善立法,补足短板

  “这种新型的电动车,是否安全值得商榷。”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电动独轮车在行驶过程中重心难掌控,加上其没有急刹车功能,一旦出现突发状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而“蜗牛车”因为造型独特,麻烦也不少:首先,硬件上有所不足,比如没有雨刷,在下雨天会很危险;人坐在封闭的罩子里,空间狭小,一旦发生危险,逃生困难。其次,这车理论上是电动车,开非机动车道吧,体积庞大易堵住车道;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速度上不去,和机动车“抢”道同样危险。

  有关人士建议:“面对这类新事物,相关职能部门也要与时俱进。首先要完善这方面的法律,把短板补足了。别再出现有法可依,但涉及具体处罚时就没有了条文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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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