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姚记者站谢敏军 张伟 记者陈朝霞)近日,余姚市纪委、组织部专门召集全市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宣读市委关于乡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人事调整决定,并对新任纪(工)委书记进行集体谈话,提出履职要求,这标志着该市已全面完成2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化的工作部署。 去年8月,余姚对各级纪检干部专兼职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不少乡镇(街道)纪(工)委忙于牵头主抓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不同程度存在着主业主责不突出、无法集中精力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现象。此外,不少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专职干部少、干部兼职多等问题,其中有5个乡镇纪委副书记兼职组织委员,导致工作精力分散,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得不到充分发挥。 针对纪检干部“不务正业”以及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余姚统筹部署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化工作,将原来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纪(工)委书记,调整为专任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并不再兼其他职务,确保2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部实现了专职专用,并且每个乡镇(街道)必须配齐、配足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至少配备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余姚市纪委还规定,从今年起实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例会制度,按季度公开量化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清单,督促各地横向找差距,纵向找进度。“这样可以确保纪(工)委书记集中精力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余姚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余姚对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也进行了改革,撤销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效能)室、执法室,新设立干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一个增加到三个,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的100多个减少到12个,一线执纪办案的科室、人员占比均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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