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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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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交通事故与司机分神有关

开车“小动作”极易惹祸

庄豪 绘

  □本报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董力军 胡幸年 俞昊翔

  本报近日以《开车“小毛病”坑死人》为题,报道了鄞州区同一天两起因开车分神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谁料,仅仅两天后,我市又连发两起此类事故,开车“小动作”的安全隐患不得不引起重视了。为此,有人建议,先从“开车玩手机”这一陋习下手,让“开车不玩手机”成为驾驶准则。

  三天内四起事故

  2月12日11时20分许,在鄞县大道与福庆南路路口处,一辆教练车在行驶过程中撞上了马路边上的钢护栏。据悉,驾驶员周女士是宁波一家驾校的教练,有着六七年的驾龄。当天,她送几位学员去东钱湖考试,因为离开考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她决定去买点快餐当午饭,于是独自一人驾车离开了,因为找不到快餐店,周女士想打电话问,正低头找手机时没控制好方向盘,撞了钢护栏。

  “从2月10日至12日,接连发生了四起此类事故。事故原因分别是‘开车嗑瓜子’、‘低头捡手机’、‘扭头看副驾驶座的鲜花’,以及这起的‘找手机’。”交警说,开车时做“小动作”非常危险。国外有这方面的研究,边开车边吃食物,事故风险会增加1倍;喝饮料和抽烟增加1.5倍;打电话增加2至5倍,而找拿东西风险更高。

  三成事故与开车分神有关

  针对开车“小动作”,交警部门做过一项调查,发现在交通事故中,有近三成与此有关联。交警解释,此类事故原因统称为“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主要包括疲劳驾驶、吸烟、打手机、聊天、赶虫子、低头捡东西、看车载电视等等。

  鄞州交警大队事故对策中队的王警官说,此类事故高发,原因主要有三:一是道路设施优良,开车时越“轻松”,注意力就会越松懈,导致反应能力下降,高速公路上很多事故就与此有关;二是与“新手”不熟练的驾驶技术有关;三是准备工作没做好,行车时物品突然掉落,最常见的就是手机。“这类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隐性的,很难查到,也很难给予进一步的处罚。以10日第一起事故为例,如果不是我们在事故车辆内找到了瓜子壳,当事人不说,没人会知道事故的真正原因。”交警说。

  “开车不玩手机”应成准则

  开车分神造成的交通事故比醉酒驾驶更严重。英国有项研究,2009年,16%的交通死亡事故和20%的交通伤害事故与司机开车时分神有关,且多为年轻司机。此外,在司机注意力易受到多种事物的干扰选项中,手机是危险系数最高的“杀手”。开车时打手机,比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的驾驶问题更严重,事故风险增加4倍。

  “新交规对这方面有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要被处罚。”交警说,现在手机“低头族”越来越多,也造成了很多悲剧,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上仍存不小的难度,最直接的体现就在于如何发现、如何确认上。

  “开车不玩手机”不应成为一句空话。为此,有市民建议,除了交警部门要加大力度查处外,还应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更多的市民知道它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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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