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秦玲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统计数据称,2014年,在公积金各种惠民政策共同作用下,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8581笔,贷款金额86.88亿元,有效支持了市民的购房需求。其中,中低收入家庭受益良多。 去年,我市调整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月数、提高首套房贷款限额、高校毕业生在甬贷款优惠等。 按照去年出台的新政,目前,职工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原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连续缴存不满6个月并已转移到我市缴存的,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房,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户。 关于首套房贷款认定,只要缴存职工家庭无房,购买首套自住房,或名下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于去年9月下旬推出的高校毕业生在甬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也将在今年进一步发挥惠民作用。按照新规,高校毕业生在甬购房时,连续缴存满3个月即可申请贷款。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贷款额度上可上浮20%。购买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从原先的30%调整为不低于20%。 在公积金中心刚办完手续的大学毕业生小张说,在新政策出台前,他买房首付款难以一下子筹措到。现在按自己贷款80万元30年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要节省30余万元,首付压力也轻了很多,所以已经买下了心仪的房子作为婚房。 从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分析,按照借款人缴存基数五类(即低收入、中低收入、中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分类法,2014年共为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购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689笔,占当年发放总数的95.2%,与上年同比上升0.76个百分点。按照贷款房屋面积分类法,贷款房屋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为16130笔,占当年发放总数的86.8%,与上年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 “上述数据分析表明,我市2014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以中低收入家庭和购买房屋面积140平方米以下为主,并且占比与上年同比在上升。”市住建委相关人员表示,住房公积金为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所作贡献比提高,更大程度满足了职工的购房刚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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