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晓辰 通讯员王凉)国家邮政局日前就《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验视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发现有用户拒绝当面验视等9种情形之一的可不予收寄。 记者注意到,该征求意见稿除对企业收寄、验视等方面进行规范外,还特别明确了用户责任和义务。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用户不仅要完整填写信息,而且在邮件、快件交寄时已经封装的,应当主动拆开封装,接受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验视。“用户拒绝当面验视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可以不收寄用户邮件、快件。其他可不予收寄的情况还包括:填写的邮件详情单或快递运单不完整;填报的内容与其交寄的实物不符或填报的内容模糊,并且拒绝修改或重新填写;交寄限制寄递的物品超出规定范围等。 “有安全隐患的快件,往往来自于散户。”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宁波流转的快件中,六七成来自于电商,这些包裹的安全性相对比较高。“大型电商公司填写的快递面单内容清晰、与实物吻合度高,因为一旦其瞒发危险货品,快递公司将立即停止与其合作。”相比之下,散户则没有上述压力,由于隐私等因素,往往会拒绝配合开箱验视。 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的法规对于验视可操作性的规定有待加强。此前,快递员在接收包裹时验视的内容和步骤等具体问题,虽有统一的行业标准,但各快递企业因各种原因执行并不到位。征求意见稿一旦通过,将有效促进邮件快件寄递过程的安全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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