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屠春技 贺磊)最近,一场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在鄞州检察院举行。案件双方当事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特邀监督员等展开讨论。经过听证,检察院当场作出了不予羁押的决定。而在以往,由于没有现场听证会,当事人只能被动等待结果。这样的改变,得益于我市检察机关新推出的“阳光检务”举措。 推行司法公开,就是要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围绕这个目标,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法院按照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法治宁波建设。 “新推出的‘阳光检务’实施方案相较以往有两点变化,一是从检务公开转向案件信息公开,二是从选择性公开转向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力度空前。”宁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案不仅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界定,而且还对公开流程、时机、途径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可操作性强。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推行的“阳光检务”相关举措更加注重与市民的互动。如要求建立统一平台,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建立民意搜集转化制度,多渠道征求、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等。截至目前,我市两级检察院共提供案件信息查询6754次,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和通知材料转交257件。 不仅如此,前不久,我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开通阳光司法服务平台,集远程预立案、案件查询、文书公开、视频下载、投诉举报、执行曝光等功能于一体,使得律师、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就能查阅大多数司法信息,与法院和法官互动。同时,还在全省率先推行司法委托机构网上选定机制。截至目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上传文书数量在全国387家中级法院中名列前茅,全市法院庭审录像率达到99.43%、网拍率为9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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