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朱君敏 周寅)见过偷钱偷物的,还没见过去餐饮店偷肉的。北京小伙小王就在一家店门口,偷了一条烤羊腿。这是咋回事呢? 3月7日晚9时多,江东百丈派出所接到箕漕街一家餐饮店工作人员报警,称抓到一名“偷肉贼”。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偷肉贼”是名小伙,1.8米左右高,虽然衣服有些脏,但也算一表人才。经询问,小伙姓王,27岁,北京人。被带到派出所后,小王道出了内情。 据其讲,年前他从北京到宁波找工作,身上有6000多元现金,卡里还有1万多元。当时,小王找了一份临时工,公司也挺不错,春节前开了个年会,随便吃,随便喝。 没想到小伙贪杯醉酒,结果把钱包弄丢了,钱、身份证、银行卡都没了!春节时,这份临时工作也没了。他饥一顿饱一顿,好不容易捱过元宵节。由于两天来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小王实在饥饿难耐,正愁无法祭五脏庙。事发当晚,他看见箕漕街一家店门口正在烤羊腿,又没有人在,遂偷走几块肉吃掉。随后,小王又折回来偷羊腿,没想到被工作人员抓个正着。 民警批评教育后,随即与小王北京的家人取得联系,并在征得小伙同意后,当晚将他送到了宁波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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