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3月20日电(记者商意盈)杭州市政府网站日前发布了《杭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提出,杭州楼市未来拟实行“楼盘完成主体结构施工(也就是结顶)后才能申请预售”的新规定。 按照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工程形象进度确认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商品房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证明。” 这意味着,只有项目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后才可以申请预售。而在之前的规定中,多层建筑只要完成主体结构的三分之一以上,高层建筑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就可以出具商品房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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