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陆灵刚)2015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政策昨日出台。按有关规定,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特长生必须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3P1A以上,同时与特长相关的综合素质类等第须为A等。 特长生招生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 2015年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保持平稳、招生规范、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 按规定,各校招收特长生应立足本地招生,传统特色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纳入总招生计划。以2014年为基准,2015年跨区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范围与招生人数暂不扩大。 按有关规定,招收特长生学校须为近三年来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竞赛奖项,或为市级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等特色学校(含传统项目学校)。据了解,2014年参加特长生招生的直属学校共有8所:宁波中学、宁波二中、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效实中学、李惠利中学、慈湖中学、四明中学。 特长生综合素质评价需3P1A以上 按有关规定,特长生应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3P1A以上,与特长相关的综合素质类等第须为A等,且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 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为: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或具有相当水平(稀有乐器如:双簧管、大管、大号、圆号、长号、低音提琴、中提琴等可以适当降低级别)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者虽然无相关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艺术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方面特长生招生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参与初中学校相关社团活动并取得市级以上比赛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每位考生限考1所学校 直属学校和跨区招生的学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4日—5月8日下午5时前,登录宁波教科网(http://tcsbm.nbedu.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单,再由考生本人凭网上报名单和相关材料于5月11日—5月15日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他报名方式一律无效。 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即中考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其中,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考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相关专业素质测试(各招生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时间为5月17日)。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对外公布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特长相关综合素质类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 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纳入中招录取。特长生自主填报志愿,在招生计划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当录取中出现同分现象时,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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