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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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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谣”该追责

司马童

  “甬城晨笔”昨日刊发的言论《造势可以,造谣不行》指出,近日在微信朋友圈风传的“宁波限牌”,被权威部门证实纯属谣言,并对这种“互联网+谣”现象表示明确反对。笔者很是赞同,认为还应更进一步,对制谣者依法予以追究。

  “互联网+”并非新概念,今年首次被写入了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引发广泛关注。“互联网+”可能在各行各业引发的巨大变革,更是成了热门话题。营销行业也不例外,也想搭上这趟顺风车,把互联网“加进来”为我所用。就如“宁波限牌”的传言,不管是去年的还是今年的,源头都是某些汽车经销商的微信公众号。

  “汽车限牌”,是深刻影响民众生活和城市交通管理的重大举措,要不要实施、什么时候实施,各地都极为严肃、谨慎。若任凭某些“利益相关者”出于一己之私,时不时地拿“限牌”来刺激市场,既会扰乱百姓生活,也会损害政府部门信息发布的公信力。“互联网+”思维,绝不应该容许“互联网+谣”存在。说实话,笔者就近上班,一直不想买车,看到这条微信,这些天正在为要不要买而纠结和烦恼。相信,像笔者一样受此困扰的人不在少数。

  为打谣刹谣,更为惩前毖后,对于近日宁波突传的“限牌谣言”,相关部门有必要一查到底,挖出源头,并依法予以惩处。唯有如此,类似的利令智昏的造谣行为,才可能被遏止,民众才不会一次次被谣言搞得晕头转向、徒增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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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