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上弦月 郑小芬)开车必须有驾驶资格,这道理再简单不过,那么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开车,是否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形呢?这时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能否在交强险范围内向保险公司索赔? “我去年因为酒驾违法记了12分,驾驶证被暂扣了6个月,此后一直没时间去考理论考试取回驾驶证,本以为自己开车那么多年,不会有什么事……”事后,魏某追悔莫及。 2013年10月的一天,正值下班高峰,魏某驾车行驶在下班路上,不料,中途一辆电动车横过马路,魏某躲闪不及,与其发生了碰撞,电瓶车的驾驶员和乘客均倒地受伤。经过交警认定魏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乘客无责任。二人出院后,经鉴定均构成伤残,后魏某共向两人赔偿了30万元。 随后,魏某心想自己幸好有交强险,还可以挽回一部分损失。然而,保险公司则以魏某无驾驶资格驾车为由拒绝理赔。因此,2014年7月,魏某向镇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损失。 对此,保险公司反驳称,魏某在驾驶证被记满12分被暂扣期间应视为无驾驶资格,保险公司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魏某的损失。 近日,镇海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情况属于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形,无权要求保险公司予以赔付,驳回其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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