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叶建明)昨天,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详解我市城市总规修改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开展过3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对指导各阶段城市发展产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发展海洋经济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宁波城市发展迎来了新形势、新任务、新需要,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作出了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决定。经过全市上下一年半共同努力,《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于3月18日获得国务院批复。 据悉,本次总体规划修改主要任务为“定底线、调结构、强统筹、保民生”,按照“生态优先、城乡统筹、资源节约、以人为本”的修改思路,重点围绕生态保护、空间布局、城市规模、综合交通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 针对现有生态空间管控力度不足的问题,总规修改增加了“三区四线”控制体系,划定了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城市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并首次在市域层面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求,确保红线内土地面积占陆域面积40%以上,全力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的网络化生态安全格局。 本次总规修改注重市域范围内各县(市)区的协调和错位发展,形成城乡协调、功能互补的空间布局体系。市域构建“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的大都市新格局,凸显宁波中心城区的核心职能。宁波中心城区保持“一主两副,双心三带”的空间结构,统筹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与周边乡镇的发展。 针对现状中心城区人口与用地规模均已突破2006版总规远期目标实际情况,总规修改确定宁波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为395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从上版总规批复的312平方公里调整到420平方公里,城市重点向西向北发展,适度发展南部。 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方面,对外积极打造港口经济圈,贯彻落实“枢纽强市”战略;城市交通,以引导城市空间发展为目标,推动公交优先,完善运输体系,布设7条总长约278公里的轨道交通线网,打造步行和自行车系统,形成网络清晰、结构合理、快速便捷、绿色环保的城市交通体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接下来我市将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基础设施、集约节约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重视特色保护等方面开展深化工作,严格落实并加快总规实施,加强规划监督,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相关报道见第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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