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贺磊)昨天上午,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最新发布的《法治蓝皮书(2015)》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89.02分在司法透明度指数测评中排名第一。 据悉,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测评自2012年开始发布,今年已是第四年,测评对象是全国81家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31家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法院以及49个较大市的中级法院。 “司法公开是保障群众诉讼权利、消除群众质疑、赢得司法公信、提升司法权威非常重要的途径,也是推动司法改革和司法民主的重要方面。”市中院副院长黄贤宏介绍,为了不断推进阳光司法,去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开通阳光司法服务平台,率先在全省推行司法委托机构网上选定机制,多措并举,使得我市阳光司法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庭审录像率达到99.43%,网拍率达到90.44%,文书上网率为70.46%,网络信访答复率达到100%。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了今年我市法院即将推行的“四大力举”,包括实现庭审“云直播”,通过现场直播庭审视频推进“零时差”公开;提供诉讼在线“全套服务”,通过搭建律师服务平台实现网上立案、调解、开庭、沟通等功能;开通12368短信服务平台,让当事人实时掌握案件进程;开发档案异地远程查询平台,实现异地档案“任性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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