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谢长彪 江明吉)挂着“店面转让,存货‘跳楼价’处理”的幌子,暗地里做的却是销售来路不明家电的勾当。 当李某为自己的赚钱计谋洋洋自得时,被市场监管部门抓了个正着。 今年2月11日,奉化市民吴先生途经桥东岸路,看到路边一家咖啡厅门前摆放着各类款式的家用电器,围观者众多。 咖啡厅墙上贴着一张广告,称因为会所停业转让,所有存货设备低价处理。一台47吋液晶电视机卖2500元;全自动洗衣机每台只售500元。吴先生一合计,感觉的确实惠,机会不容错过。他当即花了4500元,买了彩电、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电。 运回家拆开包装后,吴先生惊讶地发现,几样家电都是崭新的,不像是用过的,“难道是新的组装货?”遂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奉化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立即派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经查,销售家电的李某系广西来宾人,长期从事旧家电收购生意。今年初,他获悉该咖啡厅要停业转让,便出资8万元收购店内的电视机、空调以及麻将机、沙发等物品,并在店里摆起了临时卖场。为了赚钱,李某从温州等地收购了一批家用电器,利用“咖啡会所停业转让”名义展开营销攻势。到被执法人员查获时,已有部分电器产品流入市场。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100余台来路不明的液晶电视机、电冰箱、笔记本电脑等家用电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立案调查。 经初步认定,李某销售的部分家电并非旧货,而是全新包装的“三无”产品,有些还涉嫌商标和产品质量违法。这些没有国家强制性“3C”认证标志、来路不明的家电,极有可能存在危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部门人士说,“3C”认证是一种市场准入制度,没有认证,国内生产的不准出厂门,国外生产的不准进国门,经销商也不准销售。为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要去正规家电超市或商场,认清包装上的“3C”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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