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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殡仪馆敬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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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樟村烈士陵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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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殡仪馆营业大厅 |
本报记者 杨静雅 通讯员 邓天武 近年来,我市按照“惠民殡、生态葬、文明祭”的总体思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持续强化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政策引领和日常监管,殡葬管理工作呈现出“投入大、力度足、势头好”的良好局面,取得了诸多可喜的成绩。我市的殡葬改革也得到了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去年11月17日,民政部网站刊发了《宁波市在贯彻两办<意见>精神中开创殡葬工作新局面》一文。 在殡葬服务管理上坚持“惠民” 积极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实施。2011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行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免政策。在此项惠民殡葬政策中,市民享受殡葬服务可以免除的费用包括基本殡仪服务、生态墓地建设基本费用。其中殡仪基本服务费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停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4项费用,这4项服务价格在千元左右;墓葬基本服务费用包括入葬本行政区域生态墓地墓位或骨灰存放处格位的建设基本费用,这项服务我市各县(市)区价格有差异,每位从1200元至3000元不等。也就是说,人去世后,只要其亲属不挑不拣,不花一分钱即可办妥“身后事”,每位逝者费用免除额度在2000元以上。该政策覆盖面广、惠民力度大,实现了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覆盖人群包括外来人员在内的全体居民,实现了惠民殡葬“全方位”,从殡仪服务到骨灰入葬全过程享有优惠政策。据初步统计,自惠民殡葬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已为约10万逝者免除各类基本殡葬费用近亿元,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的丧葬负担。 强化涉殡价格监管。会同物价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规范公共墓地涉殡收费行为,对乡村公益性墓地、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墓墓位的使用价格依成本核定,实行政府定价,由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成本确定;对其他经营性质的公墓墓位的使用价格限制经营利润,由公墓单位自主确定价格,实行备案管理;对所有公墓基本服务项目审核成本,采取低收费政策,实行政府定价。公共墓地价格管理政策出台实施以来,相关投诉举报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市“两会”的建议提案数也从高峰期的每年十几件下降为今年的零件。 加大投入,不断健全殡仪服务网络。宁波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被列入市经济社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总投资1.9亿元,占地114亩,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中心城区殡仪服务保障能力,目前该项目进展情况总体顺利,已累计完成投资量超过1亿元。同时,我市鼓励各县(市)区推动殡仪服务设施升级改造,优化治丧环境,改善殡仪服务环境,提升殡仪服务水平。慈溪市殡仪馆投资7500万元的改扩建工程已于今年3月份动工;镇海区福利关怀院(区殡仪服务中心)投资5300万元的迁建项目也即将动工。我市各地还坚持因地制宜,扶持和培育了一批区域性的基层殡仪服务机构,如大榭开发区惠民服务中心、象山县石浦镇福寿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安乐堂、北仑区各村老年协会等。这些区域性基层殡仪服务机构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殡仪馆服务项目单一、辐射半径有限的问题,也使宁波市以“殡仪馆为核心、区域性殡仪服务机构为支撑”的殡仪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在骨灰安葬方式上突出“生态” 统计资料显示,2014年,我市人口死亡率为6.5%。,按照全市户籍人口580万计算,一年仅户籍人口,就有超过3.9万人需要办理后事;按照每亩土地建造100座墓地计算,每年至少消耗土地资源390亩以上。长此以往,人地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势必影响我市的可持续发展。正是基于这种考虑,近年来,我市一直在努力推动殡葬改革向生态、节地、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 我市根据滨海、平原、山区的不同特点,按照“适度控制发展传统葬式公墓,有山地区发展生态墓地,平原地区发展骨灰存放设施”的原则,合理布局公墓设施,持续加大现有墓地升级改造力度,不断提升公墓建设管理水平。 在合理规划的同时,我市大力整治墓葬秩序。今年以来,全市各地结合“三改一拆”、生态县(市)区创建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力推进墓葬秩序整顿工作。江北区将野山坟整治列入“三改一拆”工作范围,专门发文明确了工作任务;慈溪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滥建坟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和市长亲自动员安排部署,出台了《2014年慈溪市滥建坟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北仑区持续加大违规坟墓整治工作力度,累计拆除违规坟墓近百穴;象山县改革吊唁方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墓葬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墓葬整治列入“四边三化”工作,积极推进墓型标准化;鄞州区结合“森林鄞州”工作的推进,稳步规划老墓地绿化升级、覆盖工作;余姚市严格执行墓型墓料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墓位规格;镇海区努力提升公墓行业集中度,严格执行公墓价格政策;宁海县借助“移风易俗倡新风”活动,健全骨灰跟踪管理台账,加强村级公益性墓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奉化市以《2013—2023年公墓建设规划》出台实施为契机,稳步推进生态墓建设和已建各类公墓的生态化改造。截至目前,我市“三沿五区”坟墓整治率超过95%,公墓平均绿化覆盖率超过80%。 我市积极探索骨灰安置方式多样化,稳步提升生态入葬率。我市推行以节地、生态为主要特点的葬法改革,各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将“三沿五区”坟墓统一迁葬至生态墓地,实行深埋、不露坟头、直碑改卧碑,地面植树种草的生态化改造,并以此为契机,扩大生态墓地建设规模。出台了骨灰撒海服务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海葬”五批80余例,各级财政共支出近30万元。此外,全市还推出了塔葬、壁葬、廊葬、树葬、花坛葬等多种骨灰安置方式供丧户选择。初步统计,全市已建成或改造生态墓地近600个、骨灰存放设施114处,生态墓地建设行政村覆盖率超过95%,新亡故人员生态葬法入葬率15.5%,2014年比2013年上升3.5个百分点,其中鄞州、宁海等地已经超过35%。 在祭扫环节上倡导“文明” 我市各地不断挖掘殡葬工作文化内涵,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创新,推出了“鲜花换鞭炮”、“现场音乐祭祀”、“二维码墓碑”等新颖的服务项目,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一些县(市)区和单位设立了网上纪念馆、网上人文纪念馆,供市民在网上寄托哀思。我市在清明、冬至、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系列文明祭扫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主流媒体充分展示宁波市殡葬改革成果,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今年清明节期间,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在祭扫服务环节上倡导“文明”。鄞州境内坟墓众多,早在今年2月,鄞州区已经开始周密安排2015年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该区加强了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设立投诉举报处理小组,以便积极化解各项矛盾冲突。3月18日,该区召开经营性公墓负责人会议,要求各经营性公墓做好公墓安全、森林防火工作,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保持墓区停车场及各道路畅通;做好接待、服务工作,落实人员值班,执行物价收费政策,使用正规合同及发票。最近,该区殡葬管理所组织人员分组对全区公益性生态墓园、经营性公墓进行安全大检查,排查道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墓穴是否受损,防火器材是否完备,墓区环境是否整洁,相关收费制度是否上墙等等,督促有关镇乡殡葬管理部门及公墓单位及时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稳开展。 镇海区通过政务微博、网络问政等平台解读惠民殡葬政策,发出文明祭祀倡议,制作宣传手册,邀请媒体对殡葬从业人员进行专题采访报道。3月31日,该区在遗体捐献碑前举办遗体器官捐献者追思悼念活动。4月4日至6日该区将在大同公墓第五、第六墓园设立花圈鞭炮换鲜花的志愿服务点,通过互动,引导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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