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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安 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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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宁波市红十字会、宁波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浙江省殡葬协会等,在宁波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举行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缅怀祭奠活动。 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吧 苍松翠柏之下的纪念陵园庄严肃穆,“人道、博爱、奉献”大型喷绘格外醒目,宣传展板讲述着一个个人道捐献者的故事及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相关知识。志愿者代表向捐献纪念碑敬献花篮,全体人员向人道捐献者行三鞠躬默哀,并瞻仰了纪念墙上捐献者的生平遗容,志愿者代表还宣读了《器官捐献倡议书》:“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吧!积极宣传器官捐献知识,进一步弘扬奉献拯救生命的大爱精神,使更多的人参与到器官捐献这项伟大的公益事业中来,使那些期盼器官移植的患者能够重获新生,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使生命得到延续和传承!” 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尊重生命友爱奉献 随着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和人类器官、角膜移植技术的进步,使越来越多的需要器官移植患者的生命得以重生,使角膜病致盲患者重现光明。而没有捐献便没有移植。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长期以来开展的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公益事业,是一项功德无量的崇高事业,有利于倡导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尊重生命、友爱奉献的新风尚,有利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也有助于挽救更多的生命和推动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宁波市红十字会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工作。一是着力保障经费。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建立了关爱生命人道救助专项资金;二是做好宣传工作。以普及器官捐献知识和宣传典型人物为重点;三是开展慰问活动。春节前夕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四是简化登记手续;五是优化登记服务。市红十字会和市卫计委积极推动《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修订,今年修订工作正式启动,《宁波市遗体捐献条例》列入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 身后给他人留下一份生命的礼物 宁波素有爱心城市之称,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蔚然成风。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器官捐献登记650人,实现捐献63例;角膜捐献登记403人,实现捐献82例;遗体捐献登记461人,实现捐献56例,总数达到201例,均居全省第一。 铭刻纪念墙上的捐献者,他们是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的先行者和倡导者。他们生前来自各行各业,他们或许很普通,但就是这些普通人选择了身后给他人留下一份生命的礼物,他们用点燃他人新的生命与光明的方式,展现了人性中最耀眼的光辉,同时也成就了他们不平凡的人生。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王小平说:“之所以每年在这个时节要缅怀他们,纪念他们,就是要进一步宣传他们的高尚行为,弘扬他们的大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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