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让许多患者尴尬乃至“窝火”的经历:看同一种病,跑不同的医院,各家医院CT、B超、血项等检查结果互不相认,不断重复检查,单据攒了一堆,付出无数的精力和花费,结果也是一样……面对较为强烈的患者质疑,卫生部门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但迄今为止,重复检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一些医院反复强调医检结果互认“很困难”,表示重复检查是“为了患者的健康”(3月30日《新华每日电讯》)。 一些医院搞“重复检查”有着“凿凿之理”。比如,“按照医保相关规定,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例,三级医疗机构控制在45%以下,而门诊患者药费比例不超过20%,其他的费用构成,就是处置费、检查费等”,“假如一个病人,相关检查在别的医院做了,而转到另一家医院不重新检查的话,他的费用大部分是药费。为此,医生需要以重复检查来平衡药费和检查费的比例”。再比如,“医院的仪器都是自己花钱购置的,一台100万元的仪器,当然得尽可能把成本赚回来。超出的,就是医生的绩效工资”。 各级卫生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可一些医疗机构并不理会,对病患者实施“重复检查”,究其实,只是因为利益观念、利益情结作祟。 制止并杜绝“重复检查”,关键是要斩断“重复检查”的利益链。除了要切实加强医德教育,并在构建医疗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医院资源共享;将医生的收入与检查收入分离,从根本上改变检查提成的收入办法;患者多了解自己的病情,多咨询专业医生,以减少被重复检查的几率;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对于重复检查项目征求患者意见,并给予合理解释。尤须构建起一张全方位的监督网络,让病患者、新闻单位和社会及医疗机构和医生一起介入监督,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从而让一些医疗机构和医生能够回归责任本色,不敢、不会为了所谓的“经济效益”而进行“重复检查”,以还病患者一个放心和满意,并为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提供可靠的信用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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