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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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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的责任重

范 昉

  据《宁波日报》报道,今年我市将投入105.2亿元治理三江水环境。三江治理实行四级河长制,市主要领导分别担任一级河长。

  市委书记刘奇说过:“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这一代人不过是生态环境的临时托管人。”《联合国环境方案》中有这样一句话:“我们不只是继承了父辈的地球,而且是借用了儿孙的地球。”代际关系具有无限的延续性,我们可以为后代做事,但后代不能为我们做事。正因为后代主体的缺位,其发展权利就有可能被当代人剥夺;当代经济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就会转嫁给后代。

  三江,是宁波的母亲河,三江治理,事关宁波永续发展。市领导任河长,是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履行“生态环境临时托管人”的角色,担负起“多还旧账、不欠新账”的双重责任。对过去的破坏,要修复;出现的生态赤字,须偿还。河长乃责任所系,应不负所托,带领全市人民把三江治理好。作为公民个体,则要“一切听河长的”,共同负起“托管人”的责任。

  三江治理,要同时推进81个重点项目,任务艰巨。上游与下游、主流与支流、河流与流域、流域与行政归属,关系错综复杂。市领导担任河长,这场攻坚战就有了“主心骨”。当此之际,河长必须敢于亮剑,整合力量,铁腕执法,跟踪督查,干事对账,限期整治。如此,留给后代的,才会是“三江清波向东流”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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