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杨文铮)父亲工伤,单位支付了36万元赔偿款。没想到,父亲的这笔救命钱,第二天竟被儿子拿了去,一怒之下父亲把儿子告上了法院……前天上午,余姚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案子。 去年底,余姚法院收到一份起诉书,家住余姚的66岁杨大伯状告其儿子拿走了自己的救命钱。起诉书称,2011年杨大伯在一建筑工地工作时受伤,成了二级伤残。后经法院调解,当年12月10日,杨大伯获得了单位给付的36万元赔偿款。 不久,杨大伯准备去银行取钱给自己看病,谁知工作人员说在36万元打入卡中的第二天也就是12月11日,这笔钱就被人转存了,转钱的人是杨大伯的儿子杨某。 杨大伯打电话质问儿子,儿子承认转走了钱,并称自己是替父亲保管这笔钱。杨大伯说,他要用这笔钱看病。没想到儿子回答:钱已被全部消费完了。杨大伯气极了,决定将儿子告上法院还钱。 接到起诉书后考虑到杨大伯行动不便,法官上门来到其家中。查看后法官发现杨大伯的伤确实不轻,生活不能自理,全靠老伴照顾。法官打电话联系杨某,但无人接听。 于是法官对杨大伯的老伴郑阿姨说,希望她多做做儿子工作,别伤了一家人的感情。这之后法官多次联系杨某,但始终无法联系上。就在法官准备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对本案进行审判时,前天上午杨大伯一家三口来到了余姚法院。 “法官,我们打算撤诉。”郑阿姨对法官说。随后,杨某从包里掏出10万元交到母亲手中,剩余欠款杨某当着法官的面写了欠条。 整个过程中杨大伯不声不响,看得出他还是不能原谅儿子。“这个案件就到此结案。这钱是你父亲的治病钱,希望你到时候把钱还给老人家,不要再闹不愉快了。”法官说。杨某点头称是。(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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