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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的董会计(右一)来到余姚国税“一类出口企业退税专窗”进行退税申报,900多万元退税款当日到账。 (余晓辰 何刚 宣乐平 摄) |
本报讯(记者余晓辰 通讯员施斌 吴碧锴 王炎军)昨天是《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实施首日。宁波大叶园林设备有限公司的董会计一早就来到余姚市国税局“一类出口企业退税专窗”进行退税申报,900多万元的退税款实现了当日申报、当日审核审批、当日到账。 按照《管理办法》,现场工作人员对这家首批“出口退税一类企业”申报实行优先审核,优先审批,当场向董会计开具了《税收收入退还书》并发送到国库办理退库。 一类出口企业快捷退税的实现,是我市国税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又一有力举措,进一步减轻了企业办税负担,促进了外贸发展。截至目前,市国税局已对17929户出口企业完成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评定工作,其中,一类企业50户,二类9942户,三类7909户,四类28户。 “从4月1日起,对于出口退税一类企业来说,审核完毕并开具退税单的周期已由此前的最长30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在的2个工作日即办理完成。”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昨日17时,我市50户一类企业中,已有9户企业的退(免)税申报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并开具收入退还书,共涉及退税额1700多万元,都已在昨天下午到账。 据了解,在已评定50户的基础上,市国税部门将在本月继续开展一类企业的评定工作,将于4月底在各地税务网站公布管理类别为一类和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同时,市国税部门将建立出口企业重点联系制度,由专人负责并定期联系企业,及时解决有关出口退税问题,有效做好审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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