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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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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均持有银行卡6.49张

我市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王齐维)昨天,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发布消息: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会同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宁波银监局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展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

  近年来,银行卡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工具普及率越来越高,据统计,截至2014年末,全国人均持有银行卡已达到3.64张,宁波市人均持有银行卡数量更高,达6.49张,2014年全市银行卡交易金额达到54492亿元。

  与此同时,作为个人信用标志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件被当作商品在网上倒卖的问题日益突出,并呈现不断蔓延的势头。不法分子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等发布相关“广告”信息,大肆买卖银行卡、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银行卡相关资料,已形成银行卡收购、销售、使用的“灰色产业链”,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也为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了土壤,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着重查处、侦破一批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案件,捣毁一批犯罪团伙,严惩非法买卖银行卡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有力震慑犯罪,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同时,将进一步规范银行卡申领程序,强化银行卡账户管理,完善银行卡业务风险管控。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提醒广大持卡人,要高度重视保护自己的银行卡和个人信息安全。一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二是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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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