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爱方 通讯员范奕齐)笔者从昨天举行的全市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2015年宁波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炉,到今年12月底,宁波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将达50%。 根据这一实施方案,今年宁波城区垃圾分类将实现四方面的工作目标: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0%,人均减量率达到3%;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45%,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80%,垃圾分类收集服务满意度达到80%;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中小学校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5%;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分类垃圾分类运输率和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落实建筑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处置场所。 为实现这些目标,从今年起,我市将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相结合,坚持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相结合,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按年度提出垃圾总量控制要求,做到人均垃圾产生量逐年减少。各区将有效控制垃圾总量增长,制定辖区垃圾分类收集利用和资源回收措施,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据悉,宁波城区实施垃圾分类的范围为: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鄞州以及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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