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宁波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5年04月10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情绪出行”要不得

郭敬波

  母子吵架,开车连撞5车……最近一段时间,“情绪出行”案例增多,以致交通事故频发,其中不少是因“斗气”引发的(4月7日《宁波日报》)。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因“怄气”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则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即便只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也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些都不是“赔钱”就能了结的,严重的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拿车撒气,说白了就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撒气。医学研究表明,愤怒会触发体内荷尔蒙分泌增加,激素的刺激会抑制大脑细胞功能,降低人们处理事态的能力。因道路拥堵、前车违章、路边违停等原因引发“车怒”,开车时情绪失控、骂脏话、频繁按喇叭、强行变线、拦车争吵甚至武力对决等不文明行车行为已经很多了,如果有人再把生活中的不愉快发泄到驾车途中,后果无疑更为严重。眼下,我国不少地方把公交车司机的情绪异常明确列为“安全隐患”,允许相关司机休“情绪假”,就是遵循了这一科学道理。

  私家车的安全性低于公交车,且缺乏单位与制度的约束,“情绪出行”的概率更大,应当引起重视。为保出行安全,私家车主应作好自我心理疏导:生气别开车,开车别生气。如遇“车怒”,不妨路边停一停,在人“息怒”之前先把车“熄火”。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