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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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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欠钱者妹妹还债
母子追债反成被告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于珊婉)欠款人跑路,宁海一对母子没有向法院起诉,而是私自扣留欠款人妹妹的货物,企图要挟对方替哥哥还债,结果反成被告。前天,此案在宁海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彭某与母亲刘某均是宁海人,共同经营一家小型快运站,平日跑跑运输,生意尚可。该快运站与宁海一家文具公司有长期货运的合作关系。

  但今年初,该文具公司的老板冯某忽然联系不上。彭某母子非常着急,因为对方还欠他们1万多元的运费未付。后来,母亲刘某“灵光一闪”:跑得了哥哥,跑不了妹妹!原来,冯某妹妹小清也开了一家文具公司,与彭某母子的快运站也有货运合作关系。

  几天后,小清像往常一样将货物交给彭某母子,并嘱咐他们一定要在次日上午9时前,送到义乌某商行。母子俩佯装答应,私下却将货扣在仓库里没发。次日,小清接到义乌方来电后,立即联系刘某,这才得知内情。

  当时,刘某表示除非小清把哥哥所欠的运费结了,否则他们既不会发货,也不会归还。对此,小清非常气愤:“我哥是我哥,我是我,凭什么要我给他还债?”据悉,最后这批被扣留的货物还少了一部分。

  今年3月,小清的公司将彭某母子告上宁海法院。最终,宁海法院判决彭某母子返还存留的所有货物,并且赔偿小清公司损失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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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