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时评·民主法制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5年04月13日 星期一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法官“跳槽”岂能“关门留人”

  □郭敬波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辞去公职的有关要求》在微信上疯传。该文件规定在该院工作未满五年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得提出辞职申请,另已完成任命程序的中层副职、已解决子女入托入学等五种情况,要再延长五年。最后一条“经党组研究决定应当延长服务期限的其他情况”的“兜底条款”,更是栓住了“跳槽”法官的脚。不想干?没门。

  据一家人力资源网站称,近期有内地公务员大批涌向私营部门求职,2月以来,有超过1万名政府公职人员,通过该网站向潜在的雇主提交简历,同比增加逾30%。在这种大环境下,西城法院“关门留人”的做法引起舆论哗然。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观念、思想意识深刻变化,社会关系多样化、复杂化,反映到审判领域,就是新类型、复杂案件大量涌现,且部分案件涉及面广、矛盾易激化,必须兼顾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审理难度很大,当法官确实是一件难差事。

  另外,审判更加规范化,审判管理更加严密,不可避免地带来审判环节的增多。虽然这些年各地法院的人员数量呈上升趋势,但是由于人员的增幅远远低于案件的增幅,两者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加上近年来由于提高法官素质的要求,法院进人标准更加严格,从事法官工作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司法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最终通过率只有5%左右,“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法官突破重重门槛进入“围城”,却发现不但经济待遇远低于律师,与一般公务员相比,法官行政职务和级别晋升更为缓慢,而“终身责任制”又让法官如履薄冰,于是突出“围城”又成了许多人的梦想。但进城时难出亦难,法官为“走出体制”不得不使尽浑身解数。有报道称北京某法官请医生开证明,假装抑郁症两个月,才得以顺利辞职。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经明确“优秀律师”可以进入法官队伍,但是真正报名者无几,倒是广东某律师事务所网上发布的“辞职法官看过来”的招聘信息,搅得许多法官蠢蠢欲动。去者众、来者少的“单向流动”成了这一“围城”的现状。行业内新陈代谢本很正常,法官同企业员工一样有“离职权利”,但纵观法院辞职人员,多是些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他们“出走”可说是这一职业群体的损失。面对法官队伍存在的断层隐忧,一些法院不得不采取了“关门留人”的下策。只是,这么做不仅是对法官职业尊严的折损,也是对法官正当权利的侵害,处于“法律高地”的法院出此有违法之嫌的文件,令人唏嘘。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应该通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提高法官职业待遇、完善法官激励机制等多种举措,破解法官职业的“围城效应”,让“审判台”真正承载起法官的职业荣耀。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